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提出一项基于噪音的超音速飞机适航标准,作为在 2027 年年中前完成两项相关规则、实现陆上超音速飞行的计划的一部分。
适航标准正在成为决定陆上超音速商业服务能否在美国最终落地的关键门槛,而不仅仅是发动机或机身技术本身。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为超音速飞机设定基于噪音的适航标准,运输部长 Sean P. Duffy 宣布了这一消息。该机构将此举描述为推动美国本土上空民用超音速飞行的举措之一。

超音速飞机以马赫 1 或更高速度飞行,大约相当于每小时 770 英里或更快,而商业客机通常时速为 550 至 600 英里。正在考虑的技术之一是「马赫截止」(Mach cutoff),即飞机设计、速度、高度与大气条件共同作用,使音爆折射回大气层而不会到达地面。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表示,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提出第二项规则,涵盖超音速飞机起降噪音标准,目标是在 2027 年年中前完成两项规则的制定。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局长 Bryan Bedford 表示,航空工程、材料科学与降噪技术的进步,最终可能使美国得以废除自 20 世纪 70 年代起实施的美国境内超音速飞行禁令。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正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业界及学术机构合作制定噪音标准。第 14304 号行政令还指示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与外国当局商谈航空安全协议,以支持超音速飞机的国际运营。
这是监管层面的基础性举措,尚不等于批准陆上超音速飞行:目前只有一项拟议噪音标准,第二项规则仍待推出,最终定案目标日期也在一年以后。美国自 20 世纪 70 年代起便以音爆为由禁止陆上超音速飞行,因此必须先有一套可行的噪音适航衡量标准,该禁令才有可能被废除。
此类适航框架通常分阶段推进:先是噪音标准,其次是起降阶段的运行噪音限制,再之后是与其他民航当局达成安全协议以允许国际航线运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及业界和学术合作伙伴的协调表明,任何最终标准都需要获得国际认可,因为仅按美国国内规则打造的超音速飞机在境外仍会受到限制。
短期内需要关注的信号是,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是否会如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真正提出关于起降噪音的第二项规则,以及两项规则在 2027 年年中前完成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研发超音速机型的制造商将密切关注最终标准如何处理马赫截止这一概念,因为这将决定获得适航认证的飞机在人口稠密地区上空可使用的运行范围。
AVI-GO, “美国联邦航空局提议为超音速飞机设立噪音认证标准,拟开放陆上超音速飞行”. https://ai.avi-go.com/news/ai-news-center/news-briefs/faa-proposes-noise-certification-standard-for-supersonic-aircraft-aims-860bc9399c8ac3a6d5ea77e23c200f0d?lan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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